验厂中的反歧视程序

一.目的:

为了确保每个员工在录用、工资、待遇、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升职、处分、解雇等都受到公平的对待,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员工。

三.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录用、调配、晋升、工资和奖金发放活动中的平等对待工作。

3.2 部门主管工作分配、调配、员工晋升推荐、奖金评定和员工评审等活动中平等对待

工作。

3.1    行政办公室负责处理员工投诉。并提供指导和支持,必要时报高层经理批准。

四.  工作程序:

4.1    人力资源部应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所申请工作的考试。招聘广告中不能限制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

4.2     依据工人的技能高低决定是否录用。而不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

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4.3     人力资源部可以规定工作场所允许的行为与举止,但是所有的聘用决定必须取决于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和品质。

4.4     女工在怀孕后不应受到歧视、解雇;应该视身体状况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4.5     犯过错的员工在已得到相应处分后并已改正行为的不应在以后的工作中受到歧视。

4.6  解雇员工也必须有章可徇,避免歧视。

4.7  技能、受教育经历相等的从事相同工作的员工的起薪应该是相同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及其它形式的补贴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不能因为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4.8  公司设立“意见箱”,员工可以将受到歧视的事件写成书面材料,投放到“意见箱”内,由行政主管负责处理员工受歧视事件,对每件事都深入调查。如果事情属实,要对歧视者进行惩罚,并将处理结果告诉员工。

4.9  本公司不应容许有人作出任何恫吓的行为,例如令人产生惊恐、感到受辱或受欺的动作、粗暴言词、身体接触,均属不可接受的行为。

4.10 员工有犯错误时应按正常的管理规程对员工进行沟通教育、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等纪律措施,任何人不得使用保安向工人采取压迫性事件;本公司现指派     负责执行整个公司纪律,如果对此有重大事情发生可以召开员工代表大会,并在员工代表会议上作出处理方案。